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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潘洪明免职的通知
2015-10-15 09:25:2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潘洪明的乐清市环境保护局柳市分局局长职务。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8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潘洪明的乐清市环境保护局柳市分局局长职务。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8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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