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潘洪明免职的通知
2015-10-15 09:25:2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潘洪明的乐清市环境保护局柳市分局局长职务。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8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潘洪明的乐清市环境保护局柳市分局局长职务。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8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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