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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3-12-27 16:35: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中共温州市委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2013年12月23日中国共产党温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

中共温州市委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3年12月23日中国共产党温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的部署,紧密结合温州实际,就全面深化改革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温州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温州模式”,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领域改革,力争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地方金融发展、市场体系建设、行政效能提升、城乡发展一体化、发展空间拓展、对台开放合作、民办社会事业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不断解放社会生产力,不断激发社会活力,不断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不断增强赶超发展动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温州的创新实践,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赶超发展、再创辉煌”提供坚强保障。到2015年,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到2017年,基本完成本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二、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1、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和农村产权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动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落实中央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相关权能,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和保障制度。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引导农民合作社通过资产重组做大做强,促进合作社组建联合社。探索财政资金项目支持合作社发展的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农业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农民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供给主体。加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做好做实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理顺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两委的关系。落实中央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相关权益。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改革举措。全力开展农户承包地、农民宅基地(农房)、村集体建设用地“三确权”。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争取开展农村宅基地跨村置换、有偿退出、有偿使用试点,积极稳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完善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市场体系,健全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平台功能,开展农村各类产权交易流转。

  2.深入推进温州金融综合改革。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金融业,争取由民资发起设立民营银行、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专业性保险公司等多种类型金融机构。推进温州银行增资扩股,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以温州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等地方小型银行为主体,以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为补充,建立服务中小企业和“三农”的社区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试点推出符合市场需要的利率市场化产品。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促进专业互联网机构与金融组织的结合,初步构建温州特色的互联网金融体系。加大企业直接融资力度,大力发展地方资本市场,推动各类企业上市和挂牌。鼓励发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鼓励企业积极利用“新三板”进行股权投资、债券投资、资产重组。引导优质企业利用优先股等工具进行融资,探索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发行优先股试点。适时开展市政债试点,拓展“幸福股份”应用领域,引导民间资金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扩大各种债券产品发行规模。继续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提升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多方位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着力维护金融秩序和优化金融生态。制定《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推进民间金融规范化阳光化。

  3.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真正落实“非禁即入”原则,清理和修改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各种限制性、歧视性规定,在科学制定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允许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领域,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重大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特许经营领域。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逐步放宽前置审批限制、注册资本限制、住所登记限制、出资方式限制和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改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为认缴登记制。完善“宽进严管”的市场监管体系,确保市场公平竞争、健康发展。加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鼓励发展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建设信用温州。

  4.完善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机制。完善主导产业培育发展机制,研究制定差异化的扶持政策,促进主导产业快速发展。完善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机制,加大“机器换人”力度,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推进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完善企业综合效益评价体系,建立企业、项目转移的利益协调和补偿机制,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高度集聚,推动产业“腾笼换鸟”、企业“空间换地”。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淘汰机制,完善淘汰落后产能标准体系和政策体系。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积极发展城市服务业,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联动发展。完善网络经济、总部经济、创意经济等新经济业态发展机制,加快“电商换市”的步伐,积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理顺旅游管理体制,加强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引导民营企业加强制度创新,推进企业整合重组和“三转一市”,完善后续政策扶持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加强粮食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建立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机制。

  5.创新平台建设和空间拓展体制机制。创新各类经济功能区管理体制和发展机制,提升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发展水平,做强做优国家高新区和大学科技园,推进温州经开区及各省级工业园区整合提升,争取设立并加快建设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支持各县(市、区)积极申报省级高新区,促进各类产业平台优惠政策的叠加享受。按照“产镇联动、科学规划、优先供地、保本微利、规范管理、合力推进”要求,完善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推进机制,探索采用多种开发建设模式,突破土地、资金、产权、审批、管理等难题,使其真正成为小微企业集约集聚发展的主平台。创新海涂围垦投资开发机制,继续用好“海域直通车”政策,探索建立海域海岛收储制度,积极争取围填海计划指标,加快围垦造地和围区配套设施建设步伐,实行综合开发、统筹利用。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科学制定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细则,用足用好试点优惠政策。深入开展荒滩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探索推进低丘缓坡开发利用。

  6.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的技术创新体系。统筹优化政府创新资源的配置,改进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方式,重点支持企业进行产品研发、技术引进。完善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机制,强化企业的自主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自主研发投入和研发机构建设力度。创新科研机构建设的体制机制,加强重点行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向社会开放的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健全产学研合作机制,推进紧密型产学研协同创新,通过会员制、合同研发、项目经理制等市场化手段,促进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产业链、创新链等层面的融合。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深化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鼓励多种资本投入科技创新。完善科技奖励评价办法,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成果评价的机制。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机制,发挥知识产权引领作用。

  7.深化国有企业和国资体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加快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提升市属国资集团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推动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上市。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探索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方式,梳理和盘活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国企领导人选聘和薪酬制度,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逐步实行国有企业去行政化。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完善国企分类考核机制,优化市属国有资本投资方向和投资机制,使其在建设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国有资本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鼓励国有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支持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8.构建开放型经济发展体系。深入推进空港、海港等口岸开放,加快“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申报设立温州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加快状元岙港区、乐清湾港区口岸报批工作,拓展进口产品指定入境口岸开放功能,构建更高层次、更高级别的开放平台。加快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努力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改善通关、检验检疫、外管、出口退税等服务环境。加快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积极引导和鼓励有实力企业通过绿地投资、跨境并购、技术合作等方式走出去。争取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实现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管理便利化。推进境外贸易合作,支持境外经贸合作区和商品市场发展。完善“招大、引强、选优”机制,放宽外资投资准入,大力引进优质外资项目,鼓励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及功能性总部。

  9.完善推动温商回归机制。研究制定温商回归产业指导目录,完善招商项目库和在外温商信息库,促进在外温商与本土产业有效对接。完善推动温商回归的政策机制,制定和落实土地、财政等优惠政策,对温商回归重点项目实行必要倾斜。深入实施“百名领头雁工程”,鼓励异地温州商会组团回温投资,充分发挥温商大企业大项目的引领作用。完善推动温商回归的服务机制,建立温商回归投资项目领导挂钩、全程代理、跟踪服务等机制,完善招商签约重大项目责任落实、联络回访、综合协调、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机制,促进温商回归项目及时落地投产。加强内外温商互动平台和机制建设,发挥世界温州人联谊总会、异地温州商会、温州侨团等纽带作用,加强与在外“温二代”的沟通联谊,推进内外温商全方位多领域良性互动。建立温商回归评价表彰机制,提高温商回归功勋人物社会待遇和政治待遇。

  10.构建对台开放合作新机制。积极建设海峡两岸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加快建设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对台特色合作平台,构建各方面优惠政策对台运用机制,把各大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政策配置运用到对台开放合作中。明确产业对台开放合作导向,加强与台湾工商界的联络沟通,创新对台招商机制,健全重点台商投资项目领导挂钩负责制、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项目落实督办制、招商引资考核制,开展多领域多形式的东引台资工作。建立行业协会及民间对口交流机制,推动温商赴台投资合作。支持发展对台贸易。开展金融、教育、医疗、民政、科技、旅游、文化等其他领域的对台开放合作,积极申报国家级对台交流基地,争取获批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

  11.完善大都市区建设体制机制。着眼于构建生态型、组团型、智慧型大都市区,完善中心城市提升发展机制,加强城市有机更新和重点区块建设,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综合功能,不断提高中心城市集聚辐射能力。加快推进洞头和瓯江口一体化改革,适时推进县(市)改区行政区划调整,推动县域经济向都市区经济转型。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深入实施中心镇培育工程,科学下放事权,强化调控能力,推进中心镇和小城市改革发展。调整和完善功能区体制,根据功能进行统筹分类设置。推进城市建设模式创新,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发展壮大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进一步理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按照重心下移的原则,合理划分不同层级政府管理职权,整合优化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职能,健全网格化、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完善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实施新一轮“山海协作”工程,促进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

         三、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12.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健全“一个党委”“三个党组”“多个口子”相协调的领导体制,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加强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各类群众团体的领导,支持其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大力支持和加强国防、军队和后备力量建设,深入推进双拥工作,积极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积极发挥各类智库服务党委决策的作用,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13.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创新和运用质询、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工作评议、代表约见等监督方式,强化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逐步扩大实质性审查范围和内容,注重对预算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工作的督查。加强对解决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监督,加强对司法工作机制建设和规范公正执法的监督,加强对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的监督。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建立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制度。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等制度,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人大工作机制,通过听证、公开等途径,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支持人大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健全预算审查机构和代表联络机构。

  14.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意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进一步规范协商内容,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有序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强化协商成果的运用和反馈。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扎实开展会议协商监督、专项集体监督、民主监督员监督、民主评议监督、委员视察监督、联合联动监督等民主监督活动。拓宽知情明政途径,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健全党政领导与政协主席会议及常委会、党政部门与政协专门委员会、界别对口联系制度,建立政协履职成果办理反馈制度。建立政协委员产生、联系群众、履职评估和退出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

  15.提高各领域的法治化水平。加强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对接,争取省人大对温州地方性法规立法的支持。积极争取设立“较大的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制定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标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切实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和行政合同审查机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强化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举措,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司法公开,加强司法监督体系建设。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完善金融改革司法保障机制,加强对金融债权的司法保护。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受援范围。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健全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机制,推进律师执业信用体系建设。理顺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保障体系。健全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和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工作机制,推进基层法治创建和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发挥温州市法学会的作用。

  16.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推进政企、政事、政社、政资分开,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开展政府部门职责清理,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厘清地方政府权责边界,减少政府对市场和社会直接干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加大机构和职能整合力度,做好卫生、人口和计生机构改革,调整完善工商、食药、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完善相对集中行政执法体制,适时组建县级行政执法机构,探索中心镇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综合执法和执法力量下沉。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和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公办事业单位去行政化,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17.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争取列为省级事权下放试点城市,探索开展市县两级同权扁平化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和下放一批市级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的行政审批程序,对负面清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最大限度减少或取消行政审批。推进高效审批流程再造,创新联审、联办、联批和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完善前置审批联用、各类证照联办、施工图纸联审、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等机制。严格落实超时默许制和缺席默认制,全面推行“模拟审批”制度。完善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制度,大力推广“政务超市”审批服务模式。建立全流程公开审批机制,完善行政审批全过程适时监督、行政问责制度。推进全市统一的审批服务网络建设,构建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一张网”。探索建立服务企业和群众窗口无休日制度。加强从事审批服务的中介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中介机构与主管部门、挂靠事业单位脱钩,建立公平公开的中介市场竞争机制,规范中介机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合理压缩中介服务时限。简化非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推行法定招标范围内此类项目简易发包手续,最大程度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18.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改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不断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规范预决算公开内容和程序,增强财政预算的透明度,强化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逐步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推进财政大监督体系建设,保障财税政策贯彻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建立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财政体制。清理、整合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完善市、区财政分配制度,合理划分市、区政府事权、财权和支出责任,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地方财政风险。

     四、继续完善文化发展体制机制

  19.构建精神引领新机制。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引导机制,深入开展“中国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积极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温州人共同价值观。与时俱进塑造和提升温州人精神,努力把独特人文精神转化为创业创新的激情和动力。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深化“争做最美温州人”等主题活动,坚持以先进文化引导培育健康文明行为方式。建好用好“市民”系列队伍,完善工作载体和工作机制,发挥其动员群众、引领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积极开展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效破除农村各种陈规陋习,培育健康文明的农村社会新风尚。加强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努力打造特色农村精神家园。以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载体,构建特色文化传承和创新机制,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和利用,发挥温州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作用。

  20.完善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主题报道策划、突发舆论事件应急协调、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等制度。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及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相联动的互联网管理体制,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牢牢掌握网上舆论的主动权和话语权。加强外宣工作,建立与市外媒体互信互动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建立健全新闻发布责任制、定期新闻发布制、新闻发布建议制等新闻发布制度,提升新闻发布水平。健全新闻队伍教育管理制度,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规范传播秩序。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打造全媒体格局。

  21.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进一步理顺党政部门与其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推进文化行政部门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规范文化行政审批事项,完善文化事务监管机制,建立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度。统筹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导向要求与利润指标,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改革评奖制度,建立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文化发展体制机制。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建立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制度,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22.健全文化产业发展体系。加快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加快文化与旅游、科技、金融、信息等产业融合发展。落实文化经济政策,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加强版权保护。完善和落实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政策,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允许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文艺院团改制经营。推动文化企业兼并重组,积极引进和重点培育一批重大文化项目和文化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发展壮大一批传统专业市场、新兴网络市场和文化金融市场,发展文化产权交易。培育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出口基地,提高文化走出去水平。

  23.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活动等设施,加快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完善和提升服务功能。推动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大力发展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网络剧场等新兴文化服务平台。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建立按需配送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办法,探索建立社会中介机构评价和反馈机制。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多元参与机制,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公共文化实体、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五、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24.完善就业创业和收入分配制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消除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完善城乡统筹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就业促进机制,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等工作机制,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工资支付保障、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工资监管。

  25.健全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按照国家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改革,积极推动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衔接并轨机制。加快完善适度普惠型的社会福利制度、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慈善体系、优抚安置政策,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物价上涨补贴机制。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老年服务产业,探索城乡统分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健全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

  26.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强化县(市、区)政府对基础教育的统筹管理,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教育管理体制。统筹配置城乡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探索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制度,推进全市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健全特殊群体学生教育机制,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待遇。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整合职教资源,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创新高等教育发展体制机制,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构建高校与城市“学城联动”机制,推动高校更好服务地方发展。深入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不断完善和升级政策体系,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兑现,加大法人登记、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土地保障、审批服务等领域的政策突破,为民间资本兴办教育创造有利条件,打造一批优质特色的民办学校,努力创建全国民办教育改革示范区。

  27.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械供应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推进县镇村一体化综合管理,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制,优化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启动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破除以药补医弊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新机制。深入推进社会力量办医改革试点,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形成民办与公办医疗事业错位发展、优势互补、有序竞争、互利双赢的格局。加快建设智慧卫生,健全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制度,提高人口健康管理水平。落实中央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调整措施,实施优生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8.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防范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全面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强化事权单位和属地责任,改进非正常上访处理工作,逐步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机制,努力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科学确定村与农村新社区设置标准,理顺村、农村新社区、乡镇(街道)关系,健全农村新社区运行机制和服务功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完善新居民服务管理机制,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体系,研究制定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综合措施,逐步调整和优化外来人力资源结构。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严格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程序,有效遏制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违法建设,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9.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以部省共建民政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协同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加快构建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扶持和分类指导,建立直接登记和备案登记相结合的新型登记模式。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优先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进专业社会人才体制改革,加强社工人才体系建设,建立社工和志愿者联动机制,努力打造温州特色的社工品牌。

  30.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平安建设推进机制,提升平安温州创建水平。健全以“六防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警务机制创新,提升警务运行效率和服务实战水平,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健全涉恐涉暴涉毒活动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机制,完善交通管理和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统筹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和应急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体系,建立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专业队伍,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六、努力构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31.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落实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定和实施温州市环境功能区划,科学划定生态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建立生态空间管理制度,完善与区划相配套的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机制,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开发管理政策,不断优化区域发展布局。探索实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和海洋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实行分区分类考核办法,相对增加生态保护和环境质量的考核权重,取消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产总值考核,探索建立绿色GDP核算制度、领导干部环保审计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32.完善环境治理和保护体制机制。严格实行县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完善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区域限批制度。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完善环境管理与司法联动机制。完善环境监控机制,逐步扩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范围。推广区域、流域和近岸海域联防联控管理模式,完善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和跨区域综合治理机制,实施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考核。建立农业面源污染减排和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机制。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建立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制度。制定实施省市县三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深化“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完善全面改善农村环境体制机制,因地制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绿色生态殡葬改革。

  33.完善美丽浙南水乡建设推进机制。按照“五水共治”的要求,建立健全规范化、长效化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美丽浙南水乡建设。完善美丽浙南水乡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美丽浙南水乡建设投融资体制,按照“分级分期分类”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引导推动作用;搭建美丽浙南水乡建设的融资平台,推行代建制、BT、BOT等市场化模式,广泛吸引民间资金投入水乡建设。强化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完善水环境综合评价考核机制,全面实行“河长制”,推行分级责任制、项目包干制,推动美丽水乡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深化水利改革,深入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农田水利投融资体制,推进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市场化。

  34.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严格执行各种资源税费制度改革举措,完善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工业用地弹性管理制度,建立低效利用土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用电、用气、用水差别化、阶梯式价格机制。健全林业资源、湿地和土壤资源、海洋资源科学开发和保护管理机制。加快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积极开展碳排放权和林业碳汇交易试点,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生态补偿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扩大生态补偿机制受益面,探索“工业飞地”新模式,实施多元化补偿方式,补偿重要生态功能区因保护生态环境而受到的损失,提高当地政府和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性。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建立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机制和渔业资源补偿机制。

  35.完善发展生态经济的激励机制。健全促进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大力推行绿色信贷、绿色税收、绿色贸易、绿色保险,大力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健全环保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完善温州市政府绿色采购办法,积极开展碳标识政府采购工作,优先采购列入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继续抓好国家和省有关改善生态环境、加强资源节约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推进生态环保领域各种专项资金整合提效,支持和引导重点企业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

         七、不断健全党的建设制度

  36.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完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开展县(市、区)党代表常任制试点,推行党代会代表询问制和提案制。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规范差额提名、差额选举,形成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程序和环境。完善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拓宽党员表达意见和参与党内事务渠道。

  37.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导向,完善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机制,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选人用人机制。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现象,使各方面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充分涌现,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结构,盘活干部资源,探索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新机制。实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综合评价。打破干部部门化,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健全市直单位与县(市、区)干部交流机制。完善年轻干部培育机制,加强后备干部实践锻炼。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制度。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纠正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健全公务员精细化管理体系,探索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加强和完善党管人才工作,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具有比较优势的地方人才政策体系,完善“国千人才、省千人才”引进机制,大力培养引进、用好留住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着力造就一批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顶尖创新团队。

  38.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农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党建工作,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它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五星争创”活动,提升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水平。切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健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政治关爱、保障激励等机制,积极打造“五全”乡镇(街道)干部队伍。按照强基惠民的要求,探索实施“红色细胞工程”,实现干部联系服务党员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全覆盖。把好基层党组织党员入口关,建立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保持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纯洁性。

  39.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结合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自上而下监督和自下向上监督结合起来,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公共资源配置和行政执法审批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措施,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完善派驻机构和纪检人员统一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改进巡查制度,加强重点巡查和专项巡查。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力度,扩大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

  40.健全作风效能建设常态化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条办法”“六个严禁”等规定,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健全领导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改革会议公文制度,着力改进会风文风。全面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进一步巩固“三公”改革成果,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制度改革,严格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作风效能状况评价机制,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完善以科学发展为导向的政绩考核体系,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防止出现“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深化整治“庸懒散奢”活动,坚决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及“吃拿卡要”等损害发展软环境的行为。

         八、切实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责任,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和方法步骤,完善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市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建立市领导牵头负责机制,对全市年度改革任务逐项分工,由市领导分别牵头负责落实重大改革事项,抓好组织实施。健全工作落实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重大改革事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健全问责追究机制,对态度消极、阻扰和抵制改革,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责任豁免的机制,激发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活力。市人大常委会要通过法定程序,作出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市政府要制定有关改革的具体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市政协要积极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言献策,加强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民主监督。建立社会参与机制,有效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开展各类改革创新试点,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注重改革的政策宣传和舆情引导,加强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推进改革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和具体意见,抓好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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